核心提示:截至2月2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妨害防疫刑事案件67件,涉案人员95人。其中,66起案件是事先干预的,9起案件被逮捕,9人被逮捕,4起案件被起诉,4人被起诉,1起案件被立案监督,1人被立案,4起案件和4人被一审判刑。
陕西网络新闻(记者冯超)2月22日15: 00,陕西省召开第16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介绍了陕西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政治法律制度,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梁
指出,疫情爆发以来,省医院成立了指导预防控制疫情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明确了疫情刑事案件范围,并对早期干预引导取证、快速抓捕快速起诉、严格办案、“三同步”、疫情日常报告等工作内容和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月2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妨害防疫刑事案件67件,涉案人员95人。其中,66起案件是事先干预的,9起案件被逮捕,9人被逮捕,4起案件被起诉,4人被起诉,1起案件被立案监督,1人被立案,4起案件和4人被一审判刑。
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对于公安局立案的不利于疫情防控的案件,应以客观证据为评判标准,对侦查机关取证过程中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梁,
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两手抓,不输平衡”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央、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疫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力争在防疫工作大检查中提交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