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
5年,记者了解到,为有效防控疫情,努力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城肺炎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了现行的社会保障优惠政策和相关处理措施,并公布了有关事项。
据了解,受影响的企业可以延迟缴纳社会保障费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如果无力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延期缴纳,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相关社保业务可在疫情结束后完成疫情期间,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缴费申报、治疗申请等业务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在疫情结束后重新申请。延长期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不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记录。重新申请应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实施岗位援助和稳定补贴政策失业保险继续实施分阶段减息政策对于未下岗或未减少下岗人数的参保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对于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有望复工、坚持不裁员、不裁员的参保企业,要加大稳定岗位的力度。返还标准可根据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和6个月参保职工人数或企业及其职工6个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返还标准和实施期限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此外,失业救济金的资格暂时取消现场认证。每月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社会保障机构与保险信息进行比较,符合继续领取资格要求的人员无需现场认证即可获得认证。
社保经办窗口服务实行全预约制各级社保机构打开窗口后,将不接受现场取号,将采用全预约系统。他们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关内务”提前3-7天预约。其他任命方式已经暂停。同时,
将使用在线渠道独立处理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广东省事”、“广东商务交流”、“东莞人民俱乐部”小程序、“东莞社保”微信服务号等在线渠道自行办理相关业务如需业务咨询和故障排除,请拨打12345或12333。
记者]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