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人民群众的防疫和控制战争,始终坚持一盘棋。各级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在预防和控制疫情中作出了许多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疫情的预防和控制也暴露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下一步防疫工作时,明确指出:“在防疫工作中,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防疫第一线。”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防疫和控制是与时俱进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带来的危害比平时更大。任何不作为、不作为、不作为、不作为或不作为,都有可能拖延防疫时间,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损害党群关系,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甚至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作风关系到群众支持和防疫大局。破除防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保证党中央的防疫决策在基层得到严格执行,为人民战争赢得防疫和控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特殊时期履行监督、执法和问责职责的必然表现。
要破除防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加强监督。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的领导”防疫和控制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防疫和控制的地方,监督和检查将跟进。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各项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防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也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可变性。因此,为了摆脱防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监督是最重要的,而不是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出和区分防疫工作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和新形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有针对性的处理”,进行准确监督。
要突出监督重点,着眼“重点少数”,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央决定和安排执行情况的政治监督,切实履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防疫和控制中的职责,促进政治立场的切实改善,严格落实主要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对重要疫情防控领域和卫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物资调配、治安联防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监管的各纪检监察队伍的优势,督促各部门正确履行防控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拓宽监督检查的范围,将监督检查的重心转移到社区、街道、乡镇、村等基层一线单位,及早发现和提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症状和倾向性问题,特别是文件执行、过多“留痕”、“填表抗击传染病”、“作秀抗击传染病”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一、对基层干部和群众深恶痛绝的,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一切决策都部署在基层,不失真不缩水,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保护基层干部的防疫积极性不受伤害。
要创新监管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探索专项检查、抽查、深入调查、现场调查、网络舆情分析等多种方式方法,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不仅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还要促进问题的解决,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开展防疫工作。
要破除防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在纪律执法和责任追究上下功夫,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应坚持工作效率与保证办案质量相结合。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陈述较多的,对行动较少的,未能落实好消息的,不报忧,不报假报,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对未落实“一切为了、一切为了、一切为了、一切为了治愈”等防疫措施的,对脱离实际工作、增加基层负担的,要及时调查处理,从严处理,不要耽误战机和
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防疫工作的规律和要求,灵活运用谈话、询问、询问和“面对面”初审等更方便的方法进行调查,这样不仅增加了党员干部的负担,而且能迅速发现事实,发现问题。
要坚持“三个区别”,准确运用监督纪律的“四种形式”,抓好第一种形式的有效运用。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或思想、工作、生活方式上的轻微违纪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应通过有针对性的“咬耳拉袖”、“红面冒汗”等措施,及时消除“轻微症状”的症状,防止疫情扩散。对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的严重违反党纪,甚至构成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应采取猛药祛疾、刮骨解毒、惩罚威慑的措施。
同时,要把严格执行纪律和责任追究与激励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适合疫情的容错纠错机制,深入研究和判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防疫工作的客观危害后果,综合考虑主观态度、思想认识、平时表现、群众反映、舆论等因素,准确量化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