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国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9年,我们在这项工作中做出了巨大努力。2019年,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超过2万亿元,增速为24.6%,远远高于各类贷款增速。贷款公司数量增加389万家。新增贷款平均利率较2018年下降0.69个百分点。加上其他融资成本的降低,小微企业的整体融资成本下降了1个百分点以上。受疫情影响,许多小微企业遇到了一些暂时的困难。中国保监会已经指示银行和保险机构采取各种救助措施。例如,许多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已将湖北省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从去年起再次下调0.5个百分点。此外,许多银行还增加了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的特别信贷额度,降低或免除了逾期利息,并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融资支持。这是从当前的紧急情况来看的。我们仍然必须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我们将集中在四个方面:增值、降价、提高质量和扩大规模,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增量是指单户信用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各类贷款增速,贷款余额户数不得低于上年。降低价格意味着努力进一步降低普惠性小微企业的综合贷款成本。质量提高意味着要努力提高信贷、展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这也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难题。二是扩张,即新增贷款应更多地投向首次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即首笔贷款利率应提高。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增加有效供给。商业银行应单独列出小微企业的信贷计划。分支应逐层分解,职责应压缩。同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反周期调节作用,支持其发挥资本优势,规范中小银行向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着力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引导银行细分小微企业客户群,形成小微金融市场相互竞争、各有侧重的格局,促进金融服务的下沉。第二,优化信贷结构在监管评价体系中,应设定专项指标,加强政策引导,引导银行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一、二次贷款,丰富信贷和中长期贷款,更好地匹配和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引导银行机构按照LPR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督促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低利率融资中发挥主导作用,重点引导使用小额再融资贷款、政策性银行再融资贷款等低成本资金的中小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同时,要严格查处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存贷款等不合理收费,今年要加大查处力度。虽然这个问题已经被反复强调过,但总有一些组织和个人敢于触及底线。因此,今年的调查不会手软。四是进一步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体系,全面落实信贷尽职调查豁免政策,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高于普通企业。建立和完善敢借、能借、肯借的长效机制五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丰富信息数据,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审批和控制模式,提高信贷反应、审批和发放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申请成本。第六是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因为许多小微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一些资本流动,都不完整。下一步是整合信用信息,即深化与NDRC、财政、税务、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推进地方政府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信用信息支持。
我们认为,通过上述措施,今年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效果应该会更加明显。
周董事长刚才回答得很好。我想补充几句。在这种疫情下,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弱,更容易受到疫情的影响。在特殊时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几天前,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其中包括30项政策措施和许多政策安排,旨在说明金融如何在疫情的特殊时期支持和帮助小微企业和私营企业。我们的大量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谈论政治、大局,采取积极行动,采取主动。许多金融机构出台了许多内部政策和措施,帮助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从总体正常期来看,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复杂系统工程。这项工作需要毅力和长期的成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他们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缓解这个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周委员长刚才在讲话中讲得很清楚。今年及以后,小微企业融资无疑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任务。改革和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和税收政策,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从更大的角度看,需要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项目,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改善内部政策支持,如资源配置、绩效评估、风险评估、尽职调查豁免、金融科技等。我们应该与地方政府合作,改善信用信息、风险分担和其他机制
正如周董事长刚才所说,在我们财务管理部门的努力和金融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了很长时间。我认为这个问题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