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游客告知书_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动员防控疫情致广大居民的告知书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民进行防疫和控制的通知居民函

居民之友

为坚决打赢防疫和控制战争,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过去两周内,从外地来沧州并从外地返回沧州的人员应主动向居委会(村委会)登记;如果你是从湖北到仓或者已经回到湖北,你应该自觉地接受集中隔离。

2。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如果你接触过湖北来仓的人和湖北来仓的人,你应该立即向居委会(村委会)登记,接受集中隔离。

3。在过去的两周内,如果你与第2项中提到的人员有过接触,你应该加强自我保护,少出门,不要拜访,不要聚在一起,独自住在家里的一个房间里,隔离观察自己14天,早晚量体温,并向社区联络人员报告。如有发热症状,戴上口罩,立即拨打120到最近的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

4。如果你是一个已经脱离隔离的人,你也应该向居委会(村委会)登记备案,继续在家观察隔离一周,停止外出、吃饭和去公共场所。

5。各级人民政府已准备好集中隔离点,全部符合隔离观测规范的要求。为了保证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主动报告,符合隔离观察条件的应自觉接受隔离观察

6。如果您知道或了解在湖北工作的两类人员及其密切联系者的情况,请真诚地拨打110,为您、您的家人和其他人的健康报告。

预防和控制疫情是每个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应认真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的防控措施,并积极报告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对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拒绝配合实施隔离观察,抗拒社区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进行处理。

沧州市人民政府

2年2月12日020

(来源:沧州发布)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