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院在首例寻衅滋事疫情案后,宣告一起疫情诈骗案。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法院”,江西省首例疫情欺诈案当庭宣判2月19日上午,石城县人民法院按照快速裁决程序举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一起涉及疫情的诈骗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发现,2020年2月8日,被告杨谋谋发现,新的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后,大量群众需要购买口罩进行保护,因此通过微信发布了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受害人黄、曹、郭看到虚假信息后,分别将3500元转到被告杨某的微信上,分别用500元和400元购买口罩。被告杨谋谋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将三名受害者的微信藏了起来。
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杨谋谋利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欺诈。在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被告以销售突发传染病防护用品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有自首、认罪、接受处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