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_山东严查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兰陵五家药店高价销售口罩被罚120万元

Qilu.com。闪电新闻1月29日——近日,山东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查处了疫情期间的价格违法行为。它视察了19955个单位,在现场下令进行了66次纠正,核实并归档了26起案件

抗击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

闪电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确保生活用品市场价格稳定的通知》,加强价格监管,有效保障春节假期和防疫期间生活用品价格稳定据群众反映,1991年28日,兰陵县市场监管部对国家药房(莲花山市店、城市花园店、金盾店)、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兰陵新华路店)、兰陵县同益堂药房(兰陵西路南)、兰陵县同仁药房(惠宝路中医院对面)等5家企业进行了检查。 兰陵县康宁药店(家庄中心街),发现五家企业都有高价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5家医药企业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国有控股公司大药房60万元,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20万元,兰陵县统一堂药房20万元,兰陵县同仁药房10万元,10万元

严惩哄抬蔬菜价格的行为

1年27日,龙口市市场监管部根据群众反映,对龙口嘉悦超市有限公司4、5号店进行了检查,发现两家店(周克伟经理)销售的白菜涨价前价格为4.98元/公斤,涨价后价格为9.96元/公斤;韭菜:涨价前17.98元/公斤,涨价后67.98元/公斤;黄洋葱:涨价前为4.98元/公斤,涨价后为9.98元/公斤,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执法程序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处理,并计划对两家门店处以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四家门店计划处以50万元的罚款。五家商店将退还多收的价格,并将被罚款50万元。

截至1月29日12: 00,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16436人,检查单位19955个,受理市场价格咨询投诉2776件,其中1943件按照规定进行了咨询和答复。在833起投诉中,741起已经结案,66起被责令改正,26起已经核实并归档。

199疫情发生后,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警示函》,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和行业协会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应急措施,价格代码清晰、诚信经营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加强价格监管和执法力度,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从严从重处理,回应群众关切。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提醒消费者拨打1234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严肃查处。

闪电记者何韦泽报道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