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逾期_红楼知乎 | 因为疫情停工窝工的费用该怎么分担?

编者按:疫情的爆发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作为一个高度依赖劳动力、材料和设备的企业,建筑企业面临着重大挑战。那么,建筑企业如何申请延长工期呢?恢复工作的预防措施是什么?如何处理停工期间的费用?如何处理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停工期间如何支付工资?我们整理了一些与建筑企业复工有关的问题,并邀请了湖南尹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大家宣传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

1。建筑企业在疫情下复工后应采取什么预防措施?

(1)采取有效的防疫和控制措施

对于劳动密集型施工作业,施工企业必须注意配备专职人员,根据防疫和控制要求监测劳动人员的体温,对现场进行通风和消毒,发放和监督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控制人员进出现场,积极开展积极的培训和教育等。一旦发现可疑感染,及时安排治疗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建立防疫控制协调机制

建筑企业可以与用人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有关单位合作建立防疫控制协调小组和工作机制,责任到人此外,要与当地政府的防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与他们沟通。

(3)采用有效的隔离措施降低风险

由于新冠甲基苯丙胺的高传染性,一旦确认患者出现在项目施工现场,在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整个现场将被关闭并隔离。

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情况划分不同的班组、标段和专业施工班组;同时,住宿、食堂、生活区等。也将被隔离和分割,整个施工现场将被分成几个孤立的部分。如果隔离措施得当,即使有个别工人被诊断患有该疾病,相应的隔离段也将暂时中止,这不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

2。在疫情下恢复工作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1)复工时间

1、遵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复工时间规定

针对目前疫情形势,中国各省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布了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涵盖企业复工时间、现场管理等多项要求。对于施工企业,必须首先遵守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复工时间的规定。

如果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所有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 00复工。随着疫情的发展,也不排除会有新的时间要求,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检查项目是否具备开业和复工的实质性条件

根据防疫和控制的需要,各地采取了各种隔离人员的措施和控制措施,如道路关闭、企业停工和关闭等,这可能导致劳动力短缺和设备材料供应不足。必须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联系并确保有足够的劳动力人员

。如果开工和复工的劳务人员数量确实不足,甚至可能面临更换劳务分包商等问题。,必须充分考虑并制定计划。

(2)建议联系并确保有足够的施工所需设备和材料。在施工和复工前,

应提前与相应的材料设备供应商联系,确保材料设备充足,价格合理。如果不能满足供应需求,还会涉及更换供应商等问题。

(3)建议联系并确保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能够正常上岗。在

项目开始前,应详细询问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情况,以了解他们是否感染了新的冠状病毒、是否被隔离等。对于部分工作受上述情况影响的管理人员,联系并确保符合项目要求并经发包人认可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能够上岗。

(4)建议在新的皇冠疫情情况下,现场布局应比平时更加严格,满足开工和复工条件。如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围墙或墙壁是否严密牢固,施工现场围墙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政府的监管要求,工人宿舍、床铺布局、卫生和取暖是否符合要求等。,都需要一一实现。

3、注意与发包人联系确定开工和复工时间

施工企业应在判断是否具备开工和复工条件的前提下,提前积极与发包人协商,了解发包人的有关情况和想法,了解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等是否。也有开工和复工的条件和愿望,各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就开工和复工日期达成协议,以避免争议。

4、安排必要阶段复工

基于以下两种情况,我们建议施工企业与业主、监理等沟通协商。,采取局部开工、局部施工、机械施工局部优先、有计划、有步骤增加人员、增加工程量等措施。开工和复工:

(1)新冠肺炎感染引起的停工风险

新冠流行病,现场劳动人员感染的风险难以完全消除;如果在所有劳务人员到位后,在施工现场的全面施工期间,劳务人员被诊断出患有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则很可能需要隔离和观察整个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甚至需要完全关闭施工现场。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损失,工期将被延误,甚至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失职和其他责任。

(2)材料和设备供应不足,对施工造成许多限制。在新的

疫情下,各种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存在诸多限制。甚至很难向劳动服务人员提供防护设备,如口罩。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建筑工地开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购买到足够的防护设备。

3。在疫情下延长建设期有什么预防措施?

(1)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情况申请延长工期。199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答复记者有关防疫和控制问题时明确表示,新发传染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情况申请延长工期,但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并及时发出不可抗力通知;

施工企业应同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说明不可抗力对他们的影响,特别是对原开工时间和后续工期的影响,并明确表示申请延长工期的意向书面通知的参考模板大致如下,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合同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因为疫情逾期

2,以及避免和减少工期延误的措施;

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如果劳务人员受到影响,积极协调其他地区劳务分包企业弥补相关劳务人员;如果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受到影响,他们应该积极寻找替代供应商。如果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到达,应与业主协商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如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应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并保留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3,提供实际影响和损失的必要证明;

由于这种流行病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此没有必要提供这种流行病发生的相关证明。然而,建筑企业需要提供有关该流行病对建筑企业造成的实际影响和损失的相关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

是施工企业申请延长工期的参照期。施工企业与发包人就因疫情导致停工达成的协议(如有)或政府主管部门通知的文件(如湖南省于2020年1月24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确定的日期,可作为不可抗力发生的具体日期。

关于不可抗力的结束时间,湖南等地已明确表示“省内各类企业将于2020年2月9日24: 00前恢复工作””其他地区也明确表示,“该市所有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恢复和开工将推迟到2020年2月9日。具体复工和开工将根据防疫要求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和开工。"“这对建筑企业确定不可抗力的结束时间非常有利。

当然,虽然新的皇冠疫情将随着官方的宣布而结束,但其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政府同意恢复工作,项目部可能无法恢复工作。然而,理论上讲,当政府同意或要求恢复工作时,不可抗力事件就会结束。施工企业应注意政府同意复工与项目部实际复工之间的损失,并建议与发包人沟通,尽量将这段时间确定为正常复工的合理准备期。

4、因疫情停摆而减缓的费用如何分摊?

中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分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我们建议施工企业合理、明确地确定损失清单,并准备索赔文件,提交业主审查确认。在确定各自的分担比例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承包商的利润率、承包商的损失额、雇主的承受能力、雇主的利润、雇主的损失、承包商的损失额、承包商履行合同的情况、损失额与合同额的比例等。

5。建筑企业如何对流行病造成的成本增加进行索赔?

(1)防疫控制措施费用增加

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因防疫控制的需要,要求加强现场关闭、人员防控措施、日常监控等措施,在没有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可以声称相应的费用不仅是为了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也是为了减少和防止疫情对项目实施的影响。其性质类似于增加一个非由承包人引起的新项目的措施,并可能争取由发包人承担费用。此外,即使雇主无法承担费用,该费用也可作为“劳动保护费”或“员工福利费”收取,并在税务处理中税前扣除。

(2)由疫情引起的人力资源和机械价格的上涨应首先由双方是否有协议来承担费用来决定。

其次,如果合同规定价格是固定的,不会根据人才机器的价格涨跌进行调整,就有必要考虑是否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如果价格上涨明显超出施工企业的预期,且不是正常的商业风险,则可视为根据情况变化的原则处理,施工企业有权要求变更相应的价格条款。

最后,如果因各种情况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且涨价给施工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考虑提倡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发包人应适当承担部分涨价损失。

(3)因疫情防控增加的管理费用

因疫情影响增加的各种生活服务项目、生活资料、办公用品等。也可能有相对较大的增加,导致建筑企业的建筑成本增加。对于这种增加,在没有合同协议的情况下,更难要求雇主承担这种增加。

6。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如何处理与分包商和分包商的关系?

面对这一严重的流行病,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与业主的关系,还要注意正确处理与相关分包商和分包商的关系:

(1)理顺分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优化和完善

针对这一流行病的影响,对分包商和分包商约定的交货时间、分包施工工期、价格、付款时间、目标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可能会受到影响。施工企业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对合同进行整理,提出可行的处理方案,并及时与分包商和分供方沟通协商。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制作书面协议。

(2)积极与分包商和分供方沟通

施工企业应与相应的分包商和分供方友好协商,通过协商就供货和付款等事宜达成一致,并充分沟通和沟通,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增加违约风险或成本风险

(3)如果需要更换分包商和分供方,应做好接口划分和结算。

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商和分供方,应首先通过协商尽力解决实际困难,恢复合同履约能力。

对于确实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分包商和分包商,可采取终止合同等措施。更换分包商时,应注意改进相关程序。对于已由分包商实施的完工部分,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相应的数量、完工部分和接口划分,以避免新旧分包合同交接不清。对于原分包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在交接时注明,并在原分包合同中明确放弃自行修复,施工企业应指定新的分包修复等。

7、施工企业是否有权因疫情终止合同?

除非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合同的目的确实不能实现,否则不宜贸然终止合同。具体判断应根据合同协议和法律规定,结合项目情况进行。

8。疫情下建筑企业如何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在疫情暂停期间,施工企业应结合新颁布的《防疫条例》和《企业内部项目部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规定》向项目管理人员支付工资。

原则上,由于疫情停工期在30天以内,施工企业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向项目管理人员支付工资;如果疫情暂停期超过30天,企业不安排工人工作,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失业保险标准支付暂停津贴(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1700元/月× 85% = 1445元/月)。在停工期间,企业还可以通过安排年假、与工人协商调整工资、轮换岗位、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并降低劳动成本。

此外,如果疫情持续时间较长,企业处于困境,也可以通过减薪、股权激励、吸收合作伙伴等方式,以较低的成本留住核心人才,并适当考虑合法经济裁员。

9,其他建议

(1)在新的皇冠疫情下购买相关保险

,一些保险公司也推出了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包括意外死亡保险、意外伤残保险等。为了减轻员工和劳务人员感染给施工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可考虑投保相关保险

(2)实时跟踪疫情,制定长远规划

如果疫情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施工企业应制定长远规划和计划,优化企业组织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搞好企业防御体系和核心竞争力建设。

本文作者/王义夫苏莎,湖南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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