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_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关于

防控期间沿街个体工商户开业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省市防控疫情相关部署要求,服务公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现就防控期间沿街个体工商户开业事宜公告如下:1 .按类别和批次有序恢复运营个体工商户、沿街商店和经营空间大、空气流通好、条件优越的便民摊点,可以在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业。例如,便利店、外卖、小吃和蛋糕、理发店、照相馆、干洗衣物、母婴用品、粮油副食品、蔬菜和水果、农资、医药和化工设备、五金和土特产、打字和复印、通讯服务、文具和玩具、汽车销售和维修、机械维修和零配件销售等业务单位。从事其他商业流通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在采取戴口罩、消除和杀灭疾病、控制人员集中等必要的防疫控制措施的条件下,纷纷开业。省政府第7号通知中规定的相关企业暂停开业。2.落实主要责任沿街个体工商户和商店经营者应严格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体责任,按照《商场和超市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并在流行期间落实相关要求商业家庭必须持有有效执照并合法经营。3.对员工进行严格的健康管理为了加强自身防护,员工在上岗前应监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现疑似症状的员工必须立即离岗就医,并及时报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防疫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张贴防疫宣传材料,实行疫情报告制度4.加强现场清洁和消毒经营场所应当保证空气流通,并做好场所的消毒和卫生工作。每天开业前后,营业场所必须进行全面消毒,以落实疫情期间城市的要求。5.加强消费过程中的各种保护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控制进店人数,以防更多人员及时控制进店人数出入口应设置消毒脚垫,并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大型、合格的要实施温度检测,常温才能进入建议采用代码扫描支付、在线预约、无接触配送、分时配送、分散配送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和联系。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或展览活动。6.履行区域和行业监管职责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市防疫和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积极、精细、有序地推进沿街合格个体工商户和商店的开业。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指挥部

2年2月17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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