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纬客户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协调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除因防疫需要向卫生等部门提供外来旅客信息外,不得擅自向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或在互联网上传播。
坚持“一个突破、三个应急”,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
通知,为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交通部多次发电报,组织召开多次视频调度会议,部署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部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各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已全部或部分实施了暂停跨省公交线路和跨省包车进出武汉等防控措施。一些地方和城市人民政府也决定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如暂停城际公交线路、城际包车、城市公共汽车、水路客运、出租车和农村客运的运营。相关交通防控措施的实施,对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病毒传播、防止传染病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
交通不仅是遏制病毒传播的重要环节,也是为人民出行服务、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防疫期间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出行和防控物资供应的重要支撑。未来一段时间,防疫控制的关键时期将与春运返程的高峰期重合,交通领域的防疫控制和运输保障任务将十分繁重。地方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科学研究和判断,分类落实政策,协调交通运输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的连续性,即牢牢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道路交通网络的连续性,绿色应急交通通道的连续性,以及人们生产生活资料所需交通通道的连续性。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实施交通运输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地方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防疫和交通需求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准确、有效地做好交通运输防控工作对
个正常提供交通服务的场所,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进行监督和指导,继续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和车站的消毒通风、客运服务一线人员的保护、旅客体温检测、长途旅客实名登记等措施。,并倡导乘客戴口罩乘车,继续做好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结合疫情变化,确需采取新措施暂停运输服务的,应当坚持属地原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防疫领导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新控制措施实施前,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应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配套的应急交通服务保障方案,明确医疗护理人员和一线城市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出行、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应急出行、大规模生产生活必需产品和防疫物资的运输等保障方案。研究制定鼓励出租汽车等交通服务的政策,确保为城市居民提供必要的出行服务
对于交通运输服务中断的地区,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研究判断疫情防控形势和交通运输安全任务的需要,对交通运输服务控制措施进行全面研究、科学调整和优化。要坚持主动和安全的原则,加快研究提出恢复交通服务的条件、时间和范围,并形成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领导机构决策一旦条件具备,应组织相关经营者及时恢复运输服务,以满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有疫情的地区,要制定交通保障方案,保证医疗救助等物资能够进入,特殊群体如青年、老人、病人、病人、孕妇等能够脱离紧急出行,生产生活物资能够正常运输。对擅自堵塞交通和设置卡、堵塞、破坏道路等违法行为,当地交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依法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坚持统筹协调,有效保障防疫应急运输畅通高效。
通知提到,交通运输部牵头成立了防疫联控机制后勤保障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海关总署、国家铁路总公司等有关单位,协调公共交通、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等运输方式,做好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疗人员等防疫物资和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应急运输系统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做好客货运输应急运输能力和人员培训的准备,加强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协调,确保应急运输任务一旦发生,能够迅速反应和发生,高效、平稳、安全、有序地完成运输任务。对于急需的防疫物资的运输、医护人员的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运输,应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参与应急运输的
199对驾驶员和乘客,特别是进出湖北省的驾驶员和乘客,应做好自身防护,降低感染风险。如果没有进入或离开武汉市的乘客在体温测试后符合要求,他们不需要带回家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为落实疫情可追溯性要求,严格做好旅客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严格预防和控制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肺炎防治机构[〔2020〕2号)要求,督促客运、出租汽车、网络公共汽车等相关交通企业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同一交通工具中密切接触病例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依法进行乘客信息登记时,不允许对部分地区的乘客采取差异化政策。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除因防疫需要向卫生等部门提供外部乘客信息外,不得向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或擅自在互联网上传播。
落实“三个不同重点”,规范实施公路交通管制
通知明确,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控制领导机构的决定和安排,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公路出入口、省级边界和服务区、国家和省级干线及农村公路等通道的控制和温度检测工作,发现发热,按规定进行人员转移和处置;春节期间,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封锁国道和省道等措施保证道路畅通。不允许简单地采用填筑、挖掘、破碎等硬隔离方法阻碍农村公路交通。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组织应急物资运输,严禁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通道畅通要严格执行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防疫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安排便捷通行。(中信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