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企业复工_三部门:加快饲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复产

在新经纬客户2月15日,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官方网站的公告,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交通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恢复水产养殖生产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

《通知》针对当前水产养殖业面临的饲料短缺、物资运输困难、产品销售困难、人员回流困难等特殊困难,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扶持政策。它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策的实施,并促进水产养殖业立即恢复工作和繁殖。

1加快饲料企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恢复生产各地应允许饲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不得设置审批等限制。优先保证人员防护材料的需求和相关企业的水、电、气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员工返岗,并将地方政府组织的返岗包机纳入防疫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加强产销供需对接,加大玉米供应政策力度,及时部署大米、小麦等替代原料库存,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开工

2确保材料和产品的顺利运输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如玉米和豆粕、种畜和家禽、仔猪家禽苗、水产苗种、市场上的畜禽、鲜牛奶、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却猪肉、中转蜜蜂等。应当纳入日常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尽快开通水产养殖所需物资和产品进城的运输通道,不得拦截幼畜、幼禽、种畜禽、饲料原料和产品、畜禽和水产品的运输车辆。一些县、乡、村要坚决纠正封闭道路、劝人回乡等不适当的做法。

3千方百计促进当前水产养殖业解决问题各地要帮助重点家禽养殖场(户)和饲料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协调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对活禽交易市场实行分类管理,必要时地方政府要对禽肉、禽蛋产品采取临时储存措施。要“点对点”协调解决新建和扩建生猪养殖项目的建筑劳动力和建筑材料供应问题要督促乳品加工企业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公开收购生鲜乳,支持采取生鲜乳粉针剂等应急措施协调建立水产品销售和流通对接渠道,帮助重点水产品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解决虾、罗非鱼、小龙虾等产品池塘的严重问题

4促进畜禽水产品产销衔接加强畜禽水产品产销调度分析,建立产销衔接平台,收集和发布产销信息,引导及时准确对接,解决“卖不出去”和“买不到”产品问题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特色水产品销售问题,确保贫困人口的水产品销售。

5落实对企业的复工和生产扶持政策各地要协调和帮助饲料、养殖、屠宰加工、水产品加工等重点企业纳入防疫重点担保企业名单,组织银企对接,落实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争取税收减免等政策。在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企业实行分阶段缓缴电、水、气,对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实行岗位稳定补贴,对“五险一金”费用实行缓缴和分阶段减免。

《通知》强调,各农业和农村、发展改革、交通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省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重点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建立联系平台。县农业和农村部门要指定辖区内所有规模的生猪养殖场、饲料、屠宰加工企业和水产品加工企业的联络员,协调解决面临的困难,确保水产养殖业基本生产能力不流失,确保水产养殖业稳定发展,确保肉、蛋、奶、水产品有效供应,为打赢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全面反罢工斗争做出贡献。(中信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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