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依法打击传染病犯罪的通知》
为了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与疫情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告如下:
1。堵塞道路和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被擅自取缔
2、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捕杀、收购、运输、销售、加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3、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药水等防疫材料,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4、依法严厉打击明知已感染或疑似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拥挤的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故意与他人和不明人群密切接触以及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进入车站、地铁、港口、机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拒绝配合防疫工作,阻碍有关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妨碍传染病防治的行为
6、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生产、销售医疗防疫材料、虚假募捐,或以其他手段骗取财物、实施诈骗行为
7。打击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媒体上编造和传播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8、依法严厉打击宾馆不如实核对登记、不实时上传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和住宿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房屋出租人不实名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
9、依法严厉打击袭击和伤害医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扰乱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点和医疗设备制造企业正常秩序,妨碍医疗救援、防疫等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10、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实施扰乱防疫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湖南省公安厅
2020年2月6日
_END全县反犯罪动员
常德市反犯罪办公室举报电话:0736-7755110
李县反犯罪办公室举报电话:0736-3249054,3249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