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罪_黑龙江清河林业局2男子殴打疫情防控人员抢夺民警警棍 关某强、关某奎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审查逮捕

1992年2月8日18: 00左右,被告人关牟强、被告人关牟奎在湖北路月崖湖附近的清河林业局大门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未佩戴口罩,违反了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关病毒防控指挥部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出必须佩戴口罩的规定,无视防疫人员的劝阻,造成冲突。接到电话后,

清河林区公安局依法传唤了他。关拒绝合作,强行没收了值班民警使用的执法记录仪,并对其进行暴力推搡。关牟奎殴打防疫人员,抢走值班警察的警棍。

的行为导致警察无法正常执行公务。围观的人群达到了几十人。这段路的交通被严重堵塞。事件发生后,姜妍检察院首次介入调查,指导公安机关收集疫情期间政府公告等证据。

2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对关木强、关木魁涉嫌妨害公共事务罪提出审查逮捕的请求。沿江检察院在受理之日依法批准逮捕。

2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共事务为由,移送关牟强、关牟奎调查起诉。2月13日,长江沿岸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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