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委宣传部
邢台市社会科学协会
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展览馆
关于公开征集抗击新皇冠肺炎见证人的公告
为了记录和见证全市干部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英勇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的伟大壮举,普及科学知识, 继承科学精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邢台市社会科学协会、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展览馆决定联合举办2020年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见证者公开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集范围
主要基于实物、图像、照片、文字档案、艺术作品等见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做好防疫工作而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建议等相关文件(原件);
(2)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一线防疫人员(包括当地医务人员和援外医务人员)的防护和医疗用品、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
(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用于防治疫情的资金、物品记录等相关材料;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公众担任联防联控志愿者的工作笔记、工作装备等相关文章或图像资料;
(5)驻市各单位、社区、街道、村庄和公共场所的防疫控制相关文字、图像资料和相关物品,如卡片、登记表、宣传标语、各种防护用品等。;
(6)疫情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的工作日志和影像资料。
(7)表达抗疫主题的各种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摄影作品、科普作品、书画作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作品。
(8)其他与防疫运动有关的证人
2、征集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活动由单位组织征集和个人无偿捐赠相结合进行主办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确认,向捐赠单位和个人发放捐赠证书,并退回未入选的项目。
(2)采集时间是从今天到疫情结束。
(3)捐赠单位和个人应当是捐赠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者财产所有人,保证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写出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4)所有收集到的物品经核实和选择后入库疫情结束后,拟开展“邢台市新皇冠肺炎疫情现场展示(暂定名)”
(5)任何愿意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讨论有关收集证人的具体事宜。单位收集和个人捐赠的见证人可随时邮寄或提交至邢台县姜水镇康达展览馆办公室。
3。联系信息
地址:河北省邢台县姜水镇康达展览馆办公室
收件人:郭蓉(电话:15094453813)
邮编:054000
电子邮件:28254221 @ QQ.com < BR >
办公室联系电话:0319-278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