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_云南监督检查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云南省纪委、监察院近日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检查的监督作用, 审查调查部门和派驻机构按照“2+1+1”监督机制,全力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此外,我们将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和公正使用权力的监督。及早发现和提醒存在的苗头和苗头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监管和顺利实施。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派驻机构要及时跟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的跟踪监督检查,用铁的纪律确保防疫工作经费足额、按时到位1月31日下午,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省财政厅纪委、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对各州(市)、县(区)财政部门安排的防疫资金投入和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鉴于一个单位拨款75万元尚未拨付,32个县(市、区)尚未全部拨付,5个县(市、区)仅拨付10-20万元,与疫情防控需要相比明显不足,应立即以监管工作组的名义发出通知,要求未拨付资金的单位在一个工作日内到位,并书面说明情况;投资不足的县由州、市财政局监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其他地方加快资金拨付。

经过逐一督促,截至2月5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投入13.82亿元下一步,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将牵头对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故意拖延或阻挠政策实施、挪用防疫经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监察工作要准确规范,为打赢防疫战争提供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兼省纪委主任冯志礼,在省纪委常委会上强调道(云南省纪委|监察委|责任编辑冯国刚)

责任编辑: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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