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召开了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委员会、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情况。< br>
在防控期间,一些社区采取了临时关闭等防控措施。有什么法律可以遵循吗?市司法局一级督察刘平表示,从法律角度看,城乡社区属于居民自治范畴。除了政府采取的控制措施之外,居民(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也可以根据防疫和控制的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来控制人员的出入境。“需要强调的是,封闭管理不是孤立或封锁,而是一种有效和可控的控制措施。其目的是发挥社区的防治力量,加强源头控制,守卫社区的安全门。刘平表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授权市政府采取一些临时应急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发布决定、命令、通知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通过风险评估和依法审慎决策,采取一些防控措施,限制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法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然而,这种授权并不意味着没有边界。这些防疫和控制措施应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法律实体实施。它们应遵循相称性原则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利益侵害的原则。这些措施应适应该流行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他们既不能反应缓慢,也不能反应过度。他们应该选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br>
“总的来说,我们不仅要保护大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还要尊重与其利益相对的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刘平说,在积极支持和确保在住宅区有效实施封闭管理措施的同时,还必须防止歧视行为或侵犯个人隐私,并保护包括租户在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