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关切工作_河南:不得解除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合同

1991年1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根据通知,河南省各类大型招聘活动将暂停

减少聚集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根据通知,暂停各类大型招聘会、跨地区劳务合作和集中培训活动。暂停“春风行动”下的大规模离线招聘活动,加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在线招聘和在线培训完善“五个一”专项服务活动组织,暂停“返乡创业典型故事报道”和“返乡人看家乡”检查活动。“信”的内容突出了如何配合防疫工作和返乡创业政策的宣传。“家访”的内容突出了返乡人员的基本情况,引导他们在当地和附近创业。同时,要做好“家访”人员的保护工作

还需要充分掌握春节返乡农民工的基数,特别是湖北和武汉市区返乡农民工的基数。人民俱乐部服务场所将及时增加体温检测等设施,并为工作人员提供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采取电话预约、在线处理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处理。

全面加强技工院校校园管理,做好在校师生的预防、控制和预警工作,不无故外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类团队进入校园,不得组织师生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开展实习培训活动。

做好防疫期间的劳动关系

在防疫和治疗工作中,如果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因履行职责而受到感染,一旦确诊为直接工伤,应及时实施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因防疫工作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在此期间,企业应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到期应延长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受医疗期间和病假工资。对因疫情未能及时复工的员工,企业可优先安排员工年假,员工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对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通过与员工协商,尽量不要解雇或减少员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稳定补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实行综合工时计算制度。各级人民和社会事务部门要依法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做好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防疫工作影响,仲裁时限中止;仲裁时效期限自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此外,严格执行防疫工作“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每日报送返乡农民工和工伤职工情况。同时,为稳定就业工作,通过采取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鼓励本地就近就业、增加企业就业稳定性、加大网上招聘力度、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引导农民工节后有序就业,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郑宝全传媒记者李娜

责任编辑:杨洪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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