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疫情防控会议_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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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依法行政综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中央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公安部的部署,继续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快速惩治保障民生物品和商品价格无序上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部署要求,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了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的犯罪活动,迅速查处了一批涉嫌违法经营的犯罪案件。

1年1月31日,广东省惠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涉嫌非法经营据调查,自1月份以来,医药销售代表李某一直以高价向河南、浙江、十堰、荆州等地销售防护口罩,非法交易额超过20万元。

2年6月6日,辽宁省本溪市公安机关对童涉嫌非法经营进行了立案调查。据调查,从1月18日开始,童在本溪、鞍山等地的劳动保险市场购买口罩,每只售价5元,并在网上高价销售,违法金额为57万元。

2年6月6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非法经营的寇案据调查,自今年1月以来,寇已经在淘宝上开设了20多家亲友网店。他以15元左右的价格买了一批口罩,然后高价出售。非法经营金额超过250万元。

2年7月7日,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杜涉嫌非法经营据调查,自1月22日起,荆门一家大型药店杜某以每包9元至9.9元的价格购买一次性口罩,并高价出售。非法经营金额为26.8万元。

2年9月9日,辽宁省丹东市公安机关对李涉嫌非法经营进行了立案调查。据调查,自2月1日以来,李以每副8.7元的价格购买了10多万副口罩,并通过微信高价出售。非法经营总额超过150万元。

根据《刑法》和《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违法犯罪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规定,囤积居奇,哄抬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价格的, 防治疫情急需的药品或者其他与民生有关的物品,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的,依法追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检察、司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抗击疫情、防范风险、保安全、保稳定措施,及时发现、依法查处,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各种有碍防疫的犯罪活动,为打赢防疫抗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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