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钱宇
-1《羊城晚报》-2年17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印发若干措施,支持珠海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恢复工作和繁殖。共有十项措施:服务重点企业抗击疫情,做好复工复产前工作,增加稳定岗位援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增加短板项目投资,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核心作用,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加强相关服务
《办法》提到,珠海市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小组将在“一案一议”的基础上,依法支持防疫期间生产急需物资的企业。重要的防疫物资和“菜篮子”如牲畜、家禽、蔬菜、鸡蛋等应急生产和生活物资,以及医疗废物的处置、收集和运输等。将被纳入应急运输范围,并将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以确保优先通行和便利通行。建立防疫物资临时储存制度,鼓励相关企业全力组织生产。疫情结束后,政府将采购和储存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关键疫情防控材料。
将一次性奖励大型超市(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和连锁超市(便利店)20万元,其中直营店不少于10家,保证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正常经营。防疫期间,对日均交易量不低于200吨肉类、蔬菜等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场内经营者减租或免租。
在加强岗位稳定援助方面,《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不减员的企业给予岗位稳定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对于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将退还失业保险费,退还标准根据人均6个月失业保险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受疫情影响且住房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至3%以下,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增加产业支持方面,《办法》称,对于2020年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工业企业,按投资设备补贴的20%,单项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珠海注册企业急需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关键零部件等关键设备的,按照国家和省医药防控物资调运的生产销售要求给予奖励:2020年2月7日至2月20日实际销售的企业,按照每台(套)设备销售价格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2020年2月21日至4月20日实际销售的企业,按每台(套)设备售价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
据报道,这项措施的目标是珠海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根据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工作,做好单位人员的入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建档等相关措施。企业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会裁员或裁员。本办法的实施期限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如本办法的实施期限已明确规定,则按规定期限实施)
来源|阳澄派
编著|黄铁安
沈倩|吴霞
实习生|梁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