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疫情隔离费用_东方时评丨别让“集中隔离费用”成为疫情防控的“绊脚石”

——1-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一家六关宾馆被控住宿及餐饮收费过高,引起关注。一对从武汉回家过春节的夫妇被告知,在办理检疫手续之前,他们必须支付6000多元的食宿费。在为期两周的隔离期间,游客的住宿费为每间房每晚228元,伙食费为每人每天105元。靖边县委书记刘卫平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特殊时期这样做实在不合适”,并协调酒店收取一半费用。(《新京报》2月14日)

显然是配合中央集权的孤立政府,但它仍然要支付高额的住宿费用。这种事情真是令人费解。虽然靖边县政府已经收取了一半的酒店费用,并认为"这是真的不合适这样做,在一个特殊的时期",这个问题似乎还没有完全解决,因为公众不知道哪里是这个"真的不合适"的问题的症结所在。酒店收取高额费用是不合适的,还是集中隔离人员承担住宿费用是不合适的?

家庭隔离和集中隔离是当前疫情防控不可缺少的措施。当然,家庭隔离不包括支付住宿费用。集中隔离通常固定在政府指定的地方,如医院和酒店。需要资金来保证食物、饮料和分散。然而,对于谁将承担集中隔离的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

,靖边县的做法是所有费用由游客自己承担。河南省广山县也采取了类似措施,规定隔离观察期间的食宿费由隔离观察人员承担,每人每天住宿168元,每人每天80元。四川省南部县规定,所有从四川境外返回到南部的人员应由县政府安排在县城停留14天,进行集中医疗观察和隔离,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也明确表示,他们应该支付自己的食宿费用。相对而言,浙江义乌采取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当地政府为经批准的企业和单位提供了4万张床位,以接收需要隔离返工和复工的人员。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为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预防传染病的经费。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助、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查、卫生防护等相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国家财政部、医保局、卫生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将制定财政补助政策,由医疗救治点拨付资金,实行综合保障,中央政府将酌情给予适当补助。从这个角度来看,将集中隔离人员的费用纳入防疫预算没有法律障碍。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财政收入情况不同,有些愿意承担费用,有些不愿意承担。

客观上讲,由个人支付集中隔离费用不利于当前的防控形势。一方面,集中隔离是防止流行病蔓延的有效手段,也是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一般的集中隔离是采取政府指定一个特殊地点,指定一个人来管理的方式,这是典型的政府行政行为,而不是简单的个人酒店住宿因此,在财政预算中纳入集中隔离成本并非不合适。另一方面,将公共事务的成本转移给个人不利于实施集中隔离。虽然公民有义务积极合作进行隔离,但不收费,而且合作程度会有很大差异。

集中隔离的公共性决定了它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集中隔离的经济负担符合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要求。然而,我们也应该考虑到特殊情况。对于那些不配合政府部门主动隔离,甚至故意传播疫情的人,应该要求他们自己支付费用。这可以被视为一种惩罚措施,也符合公众的期望。*以上仅是作者的个人评论,并不代表网站

的观点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