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3日),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发布了《海曙区学校(幼儿园)肺炎新型冠状病毒1.0版防控指南》,这是宁波市首个校园疫情防控指南
《工作指导意见》对学年开始前准备工作的具体实施作了详细规定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和完善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如开学准备工作计划、防疫应急计划、疫情报告制度、早考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跟踪制度、复课考试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等。加强人员调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工和学生假期出行和健康监测机制,在返校前14天全面了解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鉴于开学时间推迟,原则上要求教师和学生不要外出,并进行14天的自我观察。教师、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如实填写《个人防控事项表》,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回学校。提前储备防治材料。除上级统一分配的防控材料外,学校应多渠道筹集防控材料,并密切关注红外超温枪、消毒用品、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材料的发放。
开展学校范围的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彻底消除疫情防控风险做好食堂和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工作,设置足够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紧急值班人员值班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开学后,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体温测试要求员工和学生每天上班(学习)前进行体温自检。为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学校食堂系统实行分餐制,减少教职工聚集,教职工和学生不在食堂聚集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