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庭审发现
2年2月1日,020被告陈云友获悉我国目前流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器械短缺。通过手机微信和从他人处购买的银行账号,他用昵称为“你好”的微信号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布口罩图片和相关文字,弥补了他在南宁市经营一家医用口罩加工厂,拥有大量医用口罩批发和零售的事实。
受害人陈某在看到被告陈云友发布的面具图片及相关文字后,通过增加微信联系了被告陈云友
随后,被告陈云有向受害人陈某某撒谎,使其拥有大量医用口罩批发和零售,并获得受害人陈某某的信任
后,受害人陈云友向被告陈云友订购了7万多副医用口罩,并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卡转账15次向被告陈云友转账63744元。被告陈云有拿到赃款后,黑了受害人陈的微信
法院认为,被告陈云友在防疫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他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构成欺诈陈云友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的,是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陈云友在被逮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认罪、接受处罚。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考虑到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以及认罪的态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