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发现,2020年1月28日至30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张利用被害人紧急购买口罩的心理,在微信和QQ群中散布大量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三名被害人押金共计9520元。事件发生后,被告张峥的家人代表他收回了所有被盗的钱。
3-南通港闸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张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利用互联网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相对较大,他的行为构成欺诈在防疫期间,张假借销售防疫物资进行欺骗。他是惯犯,应该依法严惩。到案后,张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并接受了处罚,并收回了全部赃款赃物。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由于防疫和控制的需要,法院积极与公安局、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协商,决定适用刑事速审程序进行独审。依靠中国移动的云视频系统,法院设立了一个刑事法庭来审理主法庭。地区检察院、拘留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分庭,在四个地点相互联系,并举行“非接触式”听证会。公诉人、被告及其辩护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