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学校科技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以便积极应对,主动行动,准确落实政策, 做好防疫期间的科研工作,保护教师、学生和1.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加强团队合作,以科研赢得防疫战争。(一)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为主要目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发挥学校海洋、制药、生物、化学等学科的科研优势,组建跨平台、跨学科的联合研究团队,围绕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迫切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关键问题,协同攻关,努力为国家提供科技和智力成果支持,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学校在中央高校基础科研经费中设立了“新型冠状病毒应急科研项目”,支持相关研究。承担应急科研的队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确保科研人员的身心健康。与开展应急科研的条件保障有关的问题,可通过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科研小组的协调解决。(2)“推迟正在进行的研究”并稳步推进相关重点工作,组织国家部委、山东省和青岛市开展疫情应急防控等应急科研项目。继续加强服务保障,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的重点专项申报和推荐工作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研基地等的申报和过程管理。应根据科技部、基金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展进行。和相关的学校通知。充分发挥与海洋科技试点国家实验室等国家团队的联合优势,协助建立跨平台、多学科的资源共享平台和科研合作纽带。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尽量减少现场活动。(1)各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和相关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和二级单位具体防控要求,坚决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二)暂停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已通知的会议应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通过视频会议进行。如果必须组织现场会议,应提供会议地点、与会者、会议内容等信息。应提交会议召开单位和科技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教师应该尽可能少出去参加与科研相关的会议。如需参加会议,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报告,做好保护工作。(三)除与防疫直接相关且必须开展的科学研究活动外,其他与科学研究有关的工作,如数据收集、实验、现场采样、现场调查等。应暂停,并充分利用网络增加信息服务和合作。(四)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尽量减少实验室人员的积累建议近期科研工作应主要集中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科学计算/模拟等可以通过网络等信息手段进行的工作。(5)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严格检查校外人员的入场情况。直接参与防疫科研或时间紧迫的国家重点任务的科研外包人员需要进入学校的,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1)科技部门和二级单位应采取各种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持,主要通过部门和学院(实验室)网站、学校科研信息系统、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微信等在线工具。发布信息和处理日常事务,确保及时有效的沟通,减少线下接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科技厅节假日值班名单已在部门网站上公布(网站:http://211.64.142.67/kjc/,外游需登录虚拟专用网),以方便师生之间的协商和交流(2)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申请和评审、科研合同审批、资金拨付等业务,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在网上办理,相关纸质手续在防疫工作完成后办理四、坚持科学态度,坚持科学诚信,遵守学术规范所有科研人员都要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第一,坚持严谨高尚的科学态度,坚持科学诚信,遵守学术规范,产生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科研组
2年2月9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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