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公告
(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目前,巴中市国家、市、县粮油储备充足,供应和物流渠道畅通,供应组织有力有序,物资供应和消费监控体系完善,保障消费需求的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复工。
2、严禁各类市场经营者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3、大多数消费者不相信谣言,不传播谣言,不传播谣言,理性购买和储存所有商业网点都应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止掠夺生活资料。特此通知
巴中市应对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年2月1日020
9年末
编者|陈晓审核|殷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