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北极星水处理网新闻:医院污水最近比较热,那么医院污水的标准政策是什么?北极星环保网整理医院污水相关标准和政策,以供参考。如果有遗漏,请原谅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现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
医院污水处理有三条主要工艺路线,均来自本技术规范
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5条第10款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姓名、年龄、职业简历和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3)本地区人口健康状况、疾病患病率及相关疾病患病率;
(4)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立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功能、任务和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设置;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8)拟设立医疗机构的设备和器材;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影响;
(10)待建医疗机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规划;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污水、消防设施信息;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资本金);
(13)拟建医疗机构投资预算;
(14)拟建医疗机构五年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只有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运输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场所倾倒或者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生活废物混合的;
(2)未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合管理制度的;
(3)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
(4)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
(5)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污水、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而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6)未按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四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在运输过程中丢弃
(1)医疗废物,倾倒或者堆放在非贮存场所,或者与其他废物、生活垃圾混合;
(2)未按照《条例》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污水、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而排入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系统的;
(3)未按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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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