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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公安局
关于做好返乡人员自我申报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复工期间
根据中央、省市疫情综合防治和复工要求,加强返乡人员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做好从现在开始,将实施入境和返回人员的信息申报和登记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来或回张有在疫区生活或过境史或接触过疫区或患病人员的,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常住村(社区)报告,自觉接受有关防疫和控制管理。2.往返证件的人员不得携带、托运或者运输行李、含有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产品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物品。3.任何人不得阻挠企业复工和正常生产,不得侵犯企业和返工人员的合法权益。4.任何人不得以防疫为由非法封锁国家和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影响交通运输秩序5.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省外省(市)来张的人员和张家口来张的人员应在到达张家口行政区域后24小时内自愿申报登记个人信息上述人员必须保证个人注册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隐瞒、迟报或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为了方便广大出入境人员申请和登记信息,请通过扫描二维码快速进入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内容该二维码与张家口联防联控疫情“云登记”管理系统相连(出入境人员信息“云登记”二维码的应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发布之日止
2年2月24日
宣化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
通报
该地区人群:< br>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为了保证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全区街道上的社区和村干部正在采取积极行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需要。为确保工作不遗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需要到外地工作或工作,以及因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到外地工作的,请到社区或村委会登记。社区和村委会有专门人员接待他们,并统一帮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二、请多关注身边的老人、留守儿童、重度精神障碍和残疾等特殊群体,如发现他们缺乏医疗保健、身体不适或日常生活有困难,请向社区或村委会报告。三、请自觉遵守防疫和控制工作的要求,出入要戴口罩,少出诊,不要群集、通风,勤洗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关爱自己和他人,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宣化区领导小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反应
张家口公安
转自:张家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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