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防疫期间加强了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昆明嘉禾祥被罚款100万元
1年23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嘉禾祥保健药房检查,发现该公司购买了100个上海产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口罩(3M 9502V+型),每只98元,差价率为157.89%;购买75盒四川产特吉诺一次性口罩,每盒15元,每盒68元,差价率353.33%。购买30包江西丹美元品牌一次性口罩,每包10元,每包25元,差价150%
199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通知其参加当天下午在官渡区召开的药品企业警示会。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在执法人员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后,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仅适当降低了两种口罩的价格,但进口口罩与销售口罩的差价仍达到78.94%和220%此外,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警示会并发布价格警示后,11个品种的进口和销售口罩的差价率仍达到57.89%-233.3%1年28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医用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目前,案件调查已经完成,当事人将被处以100万元的行政罚款。
6商店罚款4000元至50000元
经过调查,安宁市医药有限公司湖滨分店没有按要求明码标价,药店无法提供有效的购买证明来证明模型口罩的购买价格,罚款50000元。
官渡区浩然副食品经营部购买了3箱3M口罩,销售时没有明码标价,共获利98元98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000元罚款
官渡区耶鲁副食品经营部以每张0.7元的价格购买了500个口罩,并以每张1元的价格出售在销售过程中,价格没有明码标价,面具上没有姓名、地址、检验证书等。商品制造商。销售额总共获利90元。计划没收200个没有商品厂名、厂址和检验证书的口罩,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处以5500元罚款。罚款总额为5590元。
马殷杂货店,A-802-1号,大多数摩天大楼购物中心的负二层,以每包25元的购买价格购买了40包口罩,价格在25元到40元之间,销售时没有标明价格。扣押时,还剩3袋,销售利润为215元。计划没收违法所得215元,并处罚款5000元。官渡区
新龙鹏亮店百货购买了5包口罩出售,每包15元,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明确标注价格拟议罚款为人民币5,000元
官渡区北碚文具经营部以每包28元的价格购买了5包口罩,以每包30元的价格卖出了2包,获利4元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拟没收违法所得4元,并处5000元罚款如果不登记,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为6004元。(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