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部2月5日披露,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许多企业无法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上海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提供与疫情有关的事实证明服务。
能否出具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事实证明,需要结合各地政府发布的防疫通知和规定,具体分析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材料。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办证大厅的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如果企业需要申请与“疫情”相关的事实证明,请拨打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证部商业证明业务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具体沟通个案并确认相关证明材料。然后,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认证中心开发的网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网上投标被证明与“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有关
家企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地方政府和机构颁发的证书,公告
2。延迟运输、延迟航班、取消等通知。,证书
3。出口货物销售合同、货物预订协议、货物转运协议、海关申报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可提供
上海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部联系电话:
021-6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