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项发布了《四川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应急管理系统中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紧急通知》(四川省应急函[2020]47号),要求各市(州)应急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天18:00前上报疫情相关信息
第2项下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通知》,梳理相关法律规定,供市(州)应急局学习掌握,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第3项综合安排全省生产医用口罩、消毒剂和化学防护服的企业指导服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4项协助省广播电视网与省卫生委员会对接,建立农村疫情广播发布机制,通过村内紧急广播和村声广播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和动态
第5项全面部署应急系统干部职工以及消防和林业两个国家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防控工作,确保“我没有被感染,你们没有被感染,你们没有被感染,我没有被感染,大家没有相互感染,应急系统没有疫情,干部职工、指挥员和家属没有被感染”,应急干部队伍的战斗力不受影响
第6项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向解放军和驻川武警通报疫情信息,并与军队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随时进行紧急呼叫。指导省、市、县三级消防、森林消防组建专门队伍,落实防护和化学器材,随时准备参与清洗和消除工作
第7项设立大厅疫情内控小组,对小大厅疫情进行防控。同时,在做好内部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类灾害事故的风险控制、重点防范、值班值班和应急准备,牢牢把握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杜绝疫情防控工作的混乱。
红星记者杜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