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中的新型冠状病毒、 云南省(第二次会议)
的所有密切接触者不再与他们的家隔离
让我们看看会议的关键内容
建立三道防线,封锁所有输入
第一道防线是从1月24日开始,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的省边界入口服务区、收费站和进入省内的主要道路对进入云南省的人员进行体温测试。
的第二道防线是基层的网格和地毯管理。以社区防控为重点的综合防控措施全面实施。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和其他外国和回国人员进行了特定群体组合和组合筛查。被发现的可疑患者已被及时转移到指定医院、集中隔离区和指定医院进行隔离检测和治疗。全省共调查171.9万人。
第三道防线是医院发热门诊,全省共设立200个发热门诊,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并采取坚决措施对所有住院患者进行隔离观察实施
199措施,真正落实了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诊断、早期隔离、早期治疗的“五早”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控制输入性病例,最大限度地减少聚集性病例和第二代病例,最大限度地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到目前为止,该省还没有发现任何社区传播的流行病增加五项新的防扩散措施
一项是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从湖北出入境人员的调查,并进行登记管理。
2是将所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送入指定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3是根据确诊病例管理疑似病例,并对疑似病例进行密切接触者追踪
4规定,从1月29日起,所有密切接触者必须到指定的观察地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不再采取在家隔离的方法
5是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大大加快了诊断速度,更有利于后续防控措施的实施
两个预防传染病和持久战的充分准备
一个是对确诊患者进行充分治疗,按照“四个集中”(病人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治疗集中)的原则精心组织治疗,特别是要加强对危重患者的治疗,把死亡率降到最低
2是加快对仍居住在湖北疫区的人员的调查,继续采取最严格的措施,重点进行医学观察,并严格控制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根据防控计划
3是发布《建筑工地复工和学校开学疫情防控指南》,继续落实和微调现有防控措施,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采取重点防控措施。
4是做好新一轮人口流动可能导致的新一轮投入和疫情应对工作,做好预防疫情和持久战两项全面准备工作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杨爱东表示,省公安厅与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建立了1526个疫情检查站、330个公安检查站和1140个临时卡点,开展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等工作。每天派出6万多名警察进行调查和控制工作,每天检查40多万辆汽车和80万名工作人员与此同时,它协助核实和转移了3 000多名受感染、疑似和密切接触者,并在医疗机构和隔离观察点派驻了3 000多名警察,每天24小时执行安保任务。昆明市公安局专门安排了150名警察,尽最大努力确保4个居住区、5个单位和1个被隔离和封闭管理的村民小组的安全。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共办理了171起疫情案件,其中行政拘留29起,行政罚款25起,教育警告156起。
云南关闭活禽市场交易区(交易点)2673
云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继先表示,截至2月2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53106人,检查营业场所24201处,商户79967户,关闭活禽市场交易区(交易点)2673个共检查了25197名口罩经营者、28807名药品经营者和23705名消毒灭菌产品经营者,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70起,按照正常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了查处。
同时,云南省、市监察局加强了对日用品市场的监管,坚决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行为,加快步伐,确保全省粮油、蔬菜、肉、蛋、奶等日用品价格稳定。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记者招待会答记者问(下)
新华社记者:
对下一次疫情发展的判断是什么?
省级疫情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卢琳
,已作出
1总体判断,仍处于防控关键时期。
2年,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
1年全国疫情仍呈上升趋势。每天都有更多的新病例,过去三天每天都有2000多例。昨天(2月2日,0:00-24:00)达到了2829例。除湖北和武汉外,当日新增病例超过50例的省份有5个,新增病例不超过100个省(1月30日,浙江,1月31日和2月1日,广东均新增病例超过100例)。我省的投入压力继续存在并进一步加大
2年,武汉市在疫区关闭前进入我省的人员尚未完全度过最长潜伏期,仍在逐渐发病在昨天我省确诊的10例新病例中,除1例丽江代表团导游与外地确诊病例接触外,所有确诊的输入性病例均在1月19日后进入云南
3年,随着工作、工作和学校放假的恢复,全省将迎来新一轮的人口流动。与此同时,学校、工厂、政府机关和机构将会有更多拥挤的地方,使得预防和控制更加困难。
4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的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没有疫苗预防,病毒具有高度传染性;也有没有症状的轻微病例,这很容易引起流行病和暴发。
云南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记者
哪些条件构成价格推动?如何惩治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郭继先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2月1日下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市场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和监管的指导意见》(云石建办发〔2020〕4号),明确规定库存商品的销售价格高于2020年1月19日前的最后一次实际交易价格。商品采购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价(或差价率)超过以前差价(或差价率);如果2020年1月19日之前售出的商品没有实际成交价格,且买卖差价超过20%,则可视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依法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至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至3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云南发布,昆明官渡发布
声明:本文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的信息如果源标签有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使用所有权证书联系我们的网站。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它们。谢谢你
来源:棕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