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府依法治国办公室通报的安排,经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近日,省委依法治国办公室发布检查方案,全面启动对广东省依法政府建设的监督。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公室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和监督工作实施条例》以来,广东省首次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监督。
这一次,监督对象包括三类69个单位,具体包括以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挂牌的省级单位、以外部管理为主的省级单位、以内部监督和行政协调为主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等。,从而实现监管目标的全覆盖。监督方式包括内部监督和第三方社会评价。内部监督包括网络监督和监督数据收集。社会评价委托第三方实施。监督的内容包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中央、省、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等。
这次广东省监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减轻基层负担。监督不要求各地、各部门提供自评报告,也不要求各地开展对下级监督的支持工作。
同时,坚持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结合第三方评估和监管数据收集工作,通过利用互联网搜索等“互联网督察”开展工作,不仅确保监管任务100%到位,而且有效提高监管有效性
据了解,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最近在全国许多省份开展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场监督。广东省虽然不是此次中央现场监管的对象,但仍坚持不放松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工作,继续推进广东省的整体监管。(记者关如意通讯员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