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一部分在一个月内拨付给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应优先解决保险索赔,并支付所有赔偿。建立方便处理不可抗力证明事实的渠道,并尽快处理案件...2月19日,记者获悉,河南省商务厅和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做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13项措施,该服务保障了全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做好了稳定外贸、增加外资、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工作。
1、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防疫要求,指导企业履行主要职责,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做好日常防护用品储备,加强对返乡职工和新兵的健康监测和筛查,优先保障企业一线员工的防护装备,做好营业场所的通风和消毒工作,严格预防和控制内部疾病,防止外来输入和内部扩散。鼓励外贸企业利用海外渠道优势,进一步扩大面具、防护服等紧缺物资的进口
2、积极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设立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场,及时掌握当地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计划和情况。积极参与当地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协调和协助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短缺、招工就业困难、物流运输不畅、供应链错配、资金短缺等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确保进出口合同和服务外包合同快速落实,重大投资项目顺利建设,外派人员有序调度,避免产业链和供应链中断。主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当地社会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根据企业需要,可根据情况发放相关证件,帮助企业复工和恢复生产。
3、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印发《河南省国际展览项目组织管理办法》,支持企业以不同类别和比例参与境外展览。对于符合境外参展条件的展会,鼓励企业在完善防控计划和采取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寻找旅游和参展方式。增加财政补贴,对因疫情不能参加境外展览,但在疫情响应期前已经支付且无法收回的企业给予补贴。
4、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积极协调中国信保河南分公司,增加对疫情企业的信息、核保、政策性融资等支持服务积极为进口防疫物资提供进口预付款保险,对在疫情期间进口防疫物资的外贸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通过增加装运前保险,鼓励企业规避买方违约风险。我们将开辟固定损失核实和赔偿的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保险索赔,简化相关程序,加快固定损失核实和赔偿的进度,适当放宽真实背景下的索赔条件,做到全额赔偿。
5、合理规划和调整经贸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适时对国内外经贸投资促进活动的日程、规模和方式进行了科学调整。妥善处理因疫情影响已启动但已终止的重大经贸活动的善后事宜。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和网上参与拓展出口渠道,实现网上数字营销;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远程办公、网上交易和离岸业务。针对招商引资目标需求,坚持成果导向,积极开展网上招商对接,科学规划、细化和协调各项招商活动的实施。改变原有的组织会议和展览的模式,探索建立“云投资促进”系统,组织“网上投资洽谈”等活动。
6、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推进力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和服务重点外商投资项目。对于合作伙伴和投资意向明确的投资促进项目,我们将积极寻求海外目标公司进行谈判,激发合作意愿,确保投资促进和资本引进在疫情期间不会停止、冷却和有效。积极推进正在进行的项目,及时了解外商投资决策的进展,通过网上谈判、视频会议、网上签约等方式不断深化投资合作。建立在建项目政府服务快速通道,优化网上政府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土地使用、就业、水电等安全保障力度。,帮助企业协调防疫物资,完善防疫措施,帮助项目施工人员及时复工,尽快开工,恢复施工,确保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
7、积极创新招商方式进一步夯实招商基础,研究完善产业链招商路线图,丰富和完善招商项目数据库,探索建立载体资源数据库、全产业链数据库、主导产业链目标企业数据库等。,并按区域和行业进行初步规划和布局加大项目征集、规划和包装力度,围绕各地区的产业特色,组织规划一批产业项目,特别是针对网络经济、健康产业等,根据各地区的基本情况,预留一批生物制药、医疗、保健等项目。由流行病预防和控制引起。完善招商信息平台、专业招商网络平台等。,整合各种资源,完善项目发布、对接、签约、服务等功能引导FTZ各区和国家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投资指南,充分宣传平台优势和产业特色,增强吸引力。针对当前人员流动困难的特殊情况,将建立新的投资促进和跟踪渠道,通过门户网站、自媒体平台、国内外贸协会、海外机构等多种渠道,以及微博、公开号码、微博视频等其他方式,开展非会议投资促进。积极采用“有针对性”招商、精准招商、委托招商、商务招商、产业链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确保招商效果。
8、继续优化对外经营环境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等法律政策,加强宣传和解释,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测的投资环境。加强与市场监管、外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企业“服务官”制度的作用,继续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日活动,密切政府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及时传递防疫信息、国家和省级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外商投资企业信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
9、增加企业法律援助完善贸易摩擦和预警机制,及时公开发布疫情期间国际贸易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贸易纠纷。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应责成企业向有关国家进出口商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建立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便捷渠道,及时处理,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组,在省商务厅网站上设立专栏,通过信息发布和网上答疑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合规体检和法律咨询服务。
十、加强项目财政支持《河南省省级外贸资金管理办法》已经颁布。2020年省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已经到位。运用因素法,分配各地支持外贸发展,稳定商业,增强信心。指导各地尽快提出使用计划,明确资金重点,加强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在下达后一个月内拨付到相关企业,尽快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加快市场开发、出口信用保险、招商引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小企业外贸合作等外贸项目的资金评估进度,确保“项目资金”
11、帮助企业处理融资问题加强与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开展网上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加强融资担保服务,缓解资金压力支持各地尽快落实出口退税资金池、中小外贸企业救助资金池、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并及时兑现奖励。积极协调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增加政策性贷款,引导更多外贸企业使用政策性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推动进出口银行和省内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政策性信贷资金转贷,同时以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利率支持一批小微外贸企业;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防疫专项再融资资金,为防疫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12、提高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开展网上申请、申领证照、审核备案;支持扫描合同文件的网络传输。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文本,可以先处理网络传输的关键页面。如有必要,整个合同应在疫情结束后进行补充审查。对于没有无纸化申请的货物,企业可以通过邮寄或上传扫描文件的方式提交申请。为企业申请和更新电子钥匙和纸质进出口许可证提供邮寄服务。我们将继续为签发原产地证书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企业将立即申请,立即开放,自行打印,实现“不开会申请”的全过程对于凭证数量大且符合独立打印相关要求的企业,鼓励其开通原产地证书独立打印功能进行处理。对于签发商业证书、办理领事认证以及申请、归档和注销ATA通行证等业务,在线申请审核和认证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13、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省政府支持外贸和外资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列入省级重点白名单的企业,将设立专门的服务类别,提供准确、个性化的服务,确保政策的落实。灵活运用疫情防控保障政策,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企一策”和“一事一议”,积极协调解决建立和完善企业联系制度,完善干部与企业联系、部门联系、企业联系等机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积极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缓解困难。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财政、金融、税收、社会保障、就业、政府采购等多种援助政策解决困难,使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不受歧视,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来源:河流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