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级响应措施_四川宜宾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20条政策措施

四川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级响应措施

宜宾市粮油企业工作间

封面记者吴摄影报道

2年12月12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全面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和支持中小企业共同克服困难的20项政策措施》,一方面着眼于防疫,另一方面着眼于发展,尽最大努力减轻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这项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和20项政策措施,包括加大防疫和控制力度,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增加财政和财政支持,增加稳定岗位的援助,优化服务,促进项目投资和建设。

四川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级响应措施

手机生产车间工人

具体包括:

(1)掌握实际和详细的防疫控制工作

(2)确保疫情期间的物资供应其中,为防疫和保障生产生活所必需的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市商务局在物资供应和物流配送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市认定的防疫必需品、生活物资供应和重点物流企业,将根据物流配送(包括快递)费用和人员保障费用分别给予50%和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参与农产品及其他产品供求保障的重点批发企业,业户前门(摊)租金减半,减收部分由政府补贴。每个批发企业的补贴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

根据要求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对增加防疫产品生产的技术改造设备投资给予补贴,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对外贸企业进口防疫紧缺物资给予进口补贴,每户补贴费用不超过20万元。

四川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级响应措施

宜宾返岗企业正在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

(3)以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返岗和返岗条件。

199,其中一次性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用于安全复工复产企业防疫体系建设。

(4)全面支持企业就业其中

,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因疫情无法复工的农民工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为医疗防疫材料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能力,新员工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障半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到当地企业工作,并协助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和创业服务补贴

四川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级响应措施

宜宾智能终端企业

(5)中小企业减租其中

,对于受疫情影响而无法正常运营的中小企业,2020年2月免交租金,3月和4月减半。

(6)减轻企业用能用水负担其中,对暂时困难但有望扭亏为盈、扭亏为盈的工业企业,在政策实施期间,对能源(电力、天然气)总成本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至100万元的补贴。

(7)支持企业增加产能和扩大生产

,其中支持企业在政策实施期间扩大再生产,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年内完成投产的项目,政策实施期间根据增加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8)确保增加总信贷

,其中支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担保贷款金额由2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充分发挥宜宾五粮液村振兴基金的作用,支持发展酒、竹、茶等农业企业鼓励银行机构增加对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和新材料等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额度,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四川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级响应措施

|自1992年9月起,宜宾智能终端产业园企业陆续恢复工作

(9)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

其中,有关金融机构应积极申请使用中国人民银行防疫专项再融资、小额再融资资金,在防疫期间向中小微型企业发放低息贷款

(10)合理分担流行性贷款风险损失

(11)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容忍度

(12)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的实施其中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列入省支持的企业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50%的贷款贴息支持,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给予25%的贷款贴息支持;符合我市扶持条件的,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给予贷款贴息50%

(13)增加融资担保支持

(14)减轻企业税负其中,清理和公布防疫税收政策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支持物资供应、科研、扶贫等税收优惠政策。

(15)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其中,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新材料等企业建设自己的海外市场拓展中心,符合相关规定的,每个项目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将对省外设立的“宜宾制造”品牌会展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放宽企业申报出口信用保险的门槛,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保费补贴提高至最高90%,每户企业补贴成本不超过50万元。

(16)推迟缴纳社会保障金和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其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将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疫情缓解后3个月。缴费期限内无力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分阶段减息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17)实施后稳定和回归政策其中

,鼓励企业优先录用备案冒名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障半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给予补贴贫困劳动力按500元/人/月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稳定补贴。

(18)支持发展就业技能培训

(19)优化政府服务

其中,深化“一次最多跑”改革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生产防疫物资的新落地项目,将实行早期干预、封闭服务、跟踪检查和科学审批。48小时内将开通并完成一站式、全链、平行的绿色审批通道。将优先考虑分配土地、水、电、气和其他基于资源的指标。

(20)在重大项目中发挥主导作用

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重点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带动作用,在贷款回收、原材料供应、工程承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允许因疫情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中小企业合理延迟合同执行期或商定改进条款。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相关资金,不得形成新的逾期欠款。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