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专线案件快讯
2年2月20日上午10时,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一起涉及疫情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阿隆奇市人民法院审理新皇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来,首例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要求,为避免聚集性感染,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案件审理,实现“云审理”。法官、检察官、被告和辩护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拘留所和律师事务所举行“无接触”会议。从2月19日上午9: 00开始,检察机关仅用了27个小时就将案件移送立案,直至宣判。经审理
,发现被告金某于1991年26日22: 00左右向阿荣旗人民医院急诊科谎称其刚从武汉返回,在医院工作人员带其到发热门诊进行隔离检查时自行离开医院。在被阿隆奇公安局的警察带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后,他仍然编造了他最近从武汉返回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详细返回信息。随后,阿荣旗人民医院将此事逐级上报至阿荣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同一天,阿隆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阿隆奇公安局相继启动应急措施。1月27日12点左右,阿荣旗公安局工作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检查了金的住宿、铁路、船票等信息。没有发现金最近在武汉活动的痕迹,医学检查结果表明金没有感染新的冠状病毒。在
199审判中,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阿隆奇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在防控期间编造了与新皇冠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致使公安、防疫等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1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被告人的真实陈述、自愿供述和处罚等法定从轻情节,金某根据案件总体情况被判处一年监禁。责任编辑:杨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