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采取的措施_武汉规定不服从疫情管控可采取强制措施

2年2月1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通过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打赢保卫武汉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战斗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内容包括:个人应自觉遵守防疫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防疫要求进行自我保护,出入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的间隔时间,配合温度监测、调查和调查、隔离观察和治疗等防控工作,并及时向居住社区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报告发热、咳嗽等症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不服从疫情控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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