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1日,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选定层级上市审查的问题与答复(一)》(以下简称《审查问题与答复》),指出在选定层级建立初期,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实体企业, 金融和准金融企业暂时不允许进入选定的层级,后续工作将结合实施深化新的三级改革措施和监管环境来考虑。
本《审核问答》与《非特定合格投资者股票公开发行及分级上市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相匹配,方便市场参与者快速、全面、准确地了解审核要求,开展相关业务。
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表示,选择层面的上市审查充分体现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查理念本次发布实施的“审核问答”是基于对上市审核的常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分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和验证的要求,与部分初始业务问题的解答和“科学板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基本一致,并与后续实施“转让板上市制度”有效衔接
《审查问答》共28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准入条件的选择,对市场价值、研发投入、运营稳定性的披露、验证和监管要求第二,发行人应明确披露、检查和监督行业、业务、主要资产和核心技术的所有权。第三,针对其他常见问题,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承诺履行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的披露、验证和监管要求。
发行人应慎重选择进入标准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选定的层级上市,应在“发行人的选定层级上市申请”中明确选择一个具体的进入标准,即《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四套标准之一
《分层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选定的层级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是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的公司;
2是市值不低于4亿元,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正;
3是市值不低于8亿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近两年R&D投资总额占近两年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8%。
4的市场价值不低于15亿元,且近两年研发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表示,发行人进入选择层后,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征、发展阶段和持续监管要求,慎重选择进入标准。
此外,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合适的进入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和审慎建议,并逐一说明发行人在《股票选择上市推荐意见》中选择进入标准的适用理由,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选择的进入标准发表明确意见。
例如,如果选择第一套标准进入选择层次,保荐机构应重点关注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显著依赖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显著依赖于税收激励和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和其他经营业绩指标的大幅下降是否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暂时不允许金融和准金融企业进入评选级别。
“回顾问答”还要求选择企业所属的行业。发行人不得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或淘汰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认定,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选择层将优先支持初创期的创新创业实体企业,暂时不允许金融和准金融企业进入选择层。以下内容将结合新三板深化改革措施的实施和监管环境进行考虑。“
上述金融和准金融企业是指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持有相应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等证书的企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还要求保荐机构和报告会计师披露发行人财务信息的质量。发行人申请材料中提交的财务报告应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它在所有主要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和报告会计师应当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审慎做出专业判断和认定,并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关注,全国股份转让公司也已经明确了审查的过渡性安排。2020年3月31日前,如果企业采用三年一期(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申报,其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可以不进行审计,但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在2020年4月1日前提交。逾期不提交财务报告的,按照规定中止审查
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表示,下一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继续对审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相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