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金融支持企业_海淀区: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信贷出现损失 最高可获七成本金补贴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刘思宏)为进一步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经营困难,2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海淀区实施北京市促进防疫稳定增长政策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力度,主要针对在海淀区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纳税和纳税。《今日北京商报》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分五章十五条,包括鼓励企业科技防疫、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等。《办法》强调,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补贴政策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区内各类补贴和补贴资金,但全额收缴奖励和补贴资金的除外,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措施增加了对四大领域企业的财政支持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对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第一笔信贷业务的居民金融机构,将给予第一笔贷款金额2%的补贴,单个机构或网络的最高补贴为100万元。对于在疫情期间向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信贷贷款的金融机构,如果发生信贷损失,将补贴20%至70%的本金,单个机构或网络的补贴上限为500万元。

同时提高融资便利性具体包括:开辟绿色贷款渠道,帮助疫情期间还款困难的科创企业发放或续贷;率先试点使用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区政府采购和区内国有企业采购的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对开展权利确认融资业务的企业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企业的补贴上限为50万元。在北京业务续展受理中心落户并开展20次以上(含20次)续展业务的金融机构,按每笔交易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金融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人民币。进入北京市业务展期受理中心开展展期业务的居民金融机构,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金融机构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进入北京市企业更新受理中心开展更新业务的居民融资性担保公司,按担保金额的1%给予补贴,单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最高补贴为100万元。加快建立5亿元规模的海淀区政府紧急再融资引导基金或更新基金。

措施还明确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符合国家重点战略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给予50%的中间费用补贴。单个企业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对于通过并购贷款融资的企业,支付利息后将补贴基准利率的40%,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另外,做好上市服务工作鼓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增加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的服务。鼓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为股票质押协议到期且在疫情期间出现还款困难的上市公司提供3至6个月的支持。2020年3月底前,兑现本年度区内企业上市支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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