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疫情防控工作思想认识_西藏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出首例检察建议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玉京

1年30日,根据微信公众号“享受拉萨”,假口罩和过期口罩出现在拉萨街头!市民们,请注意!”信息,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按照“全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体化处理机制的要求,迅速将线索移交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进行核实

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立即指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提前介入两起案件,组织专门会议,并指定专门人员与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案情,指导调查取证。

经调查,2020年1月27日,马某在拉萨市北京中路销售一次性口罩时被巡警查获,未办理任何业务手续和经营场所,当场暂扣未销售的口罩520个经初步鉴定,马销售的口罩为过期不合格品。同一天,公安民警发现张在他经营的中医按摩理疗室销售不合格的医用口罩,分别获得2万元和1.5万元的收入。经初步鉴定,张销售的医用口罩未注明生产日期,不合格。

鉴于这两起病例发生在新冠状肺炎流行的高发时期,口罩是人们预防感染的重要物品。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2020年2月6日,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分别就两起案件向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依法加强辖区内医疗用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防止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同时,由于这两起案件发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并在收到检察建议后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检察建议的内容,对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将及时给予行政处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序的市场环境。

" '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打赢防疫战争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严格依法及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控产品和物资的违法行为,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战争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强巴卓马说道。

据报道,这是西藏检察机关在防疫工作中发出的第一个检察建议。

责任编辑: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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