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齐鲁晚报齐鲁一记者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疗保险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根据各类社会保险的一致性原则,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最长期限为6个月。
根据《通知》,延期缴费期间,免收罚款,职工可依法享受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延期支付期满后,企业应全额偿还职工的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用
《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城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延期付款审核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疫情爆发后,相关信息应及时上报省医疗社会保障局。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在发布《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2011〕300号)时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为3个月
(齐鲁晚报、齐鲁一号通讯员韩小万、通讯员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