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董事长高振坤、总经理狄书兵、总会计师冯志梅、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吕晓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动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ì适用□不适用
单位:截至报告期末人民币
■
2.2 持有报表
单位的前10名当前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份
■
2.3、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有报表
□适用√不适用
3。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化及其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
1。预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8.49%,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经销商预付款减少
2。应交税金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41.74%,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应交增值税金额增加。
3。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58.35%,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外币报表存在差异
4。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期研发费用增加了151.04%,主要是由于本期研究项目支出增加
5。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利息收入增加。
6。本期资产处置收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处置生物资产的损失增加。
7。本期投资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财务收入增加。
8。本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坏账准备转回
9。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期非营业收入增加了719.24%,主要是因为收到的补偿增加了。
10。本期非营业费用同比增长114.03%,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
11。与去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下降了7.08%,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产生的现金减少
12。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在途资金的回收
13。与去年同期相比,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从投资中获得的现金增加以及债务偿还额减少。
公司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并在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按照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披露会计报表,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对
3.2重要事项的进展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表明,
□适用√不适用于报告期内未履行的
3.3承诺
□适用√不适用于
3.4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出现亏损或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预警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振坤
日期:2019年4月29日
证券 :临2019-012
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个人服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将于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有11位董事出席了会议,实际上是11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下事项以举手方式通过:
1。提名
199董事的计划是由控股股东推荐的。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狄书兵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一致和独立的意见(附上述人员简历)
以11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同意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议案经总经理提名,提前获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批准。任命陈家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一致和独立的意见。
(附上述人员简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财会法[2017年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让》(财会[2017年第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会计准则》(财会[2017年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财会[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规定,境内外上市企业和境外上市企业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应执行新金融工具其他国内上市企业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金融工具标准公司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金融工具标准根据趋同规定,如果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报告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不一致,则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这一会计政策的改变不会对公司当前和以前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4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5票,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6票,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方案
同意11票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9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199 8票反对获得通过,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99以1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0票199票通过,详见2019年4月30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以上第1、5、6、7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1,44岁,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副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济运行部部长、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市企业联合会副主席、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总经理。
2、陈家富先生,50岁,硕士学位,主管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北京同仁堂制药厂生产部部长、北京同仁堂制药厂供应部副主任、北京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储运部部长、北京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副厂长助理、北京同仁堂制药厂亦庄分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85证券简称:铜仁堂公告号。:Pro 2019-01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5名监事出席会议,实际上是5名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审查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这一变化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1月至3月的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编写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3。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版)和《上市公司治理指引》(2018年修订版),本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发布。该方案仍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安全代码:600085安全简称:同仁堂公告号:pro 2019-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 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1、《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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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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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发布上述修订将提交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5证券简称:同仁堂公告号。:2019-01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2日
●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
1。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1 (1)股东大会和会议的类型
2018年度股东大会
1.2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1.3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上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4 (4)日期、时间和地点 2019年09:0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公司会议室
1.5 (5)在线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及投票时间
在线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
在线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
至2019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9:15-15:00。
1.6 (6)融资融券、再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及沪港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再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及沪港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7(七)
1.8涉及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
不涉及
2、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人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每项议案的披露时间及披露媒体
上述1、2、3、5、6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第七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第八、九、十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和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本次股东大会信息将于2019年5月31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8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2,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姓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3,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本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登录,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参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的网站描述。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认为其股东账户下的所有同类别普通股或同类别优先股分别投了相同意见的票。
(3)同一表决权在现场、本所网上投票平台或以其他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只有在投票结束后才能提交所有提案
4。
(1)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股东,在记载的闭市日期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书面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用的律师
(4)其他人员
5。会议注册方式
(1)注册时间:2019年6月4日9:00-16:00
(2)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42号同仁堂大厦证券部
(3)登记程序: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与会者凭客户身份证、客户股票账户卡、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凭出席人员的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不同地方的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
(1)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贾泽涛,李诠林
联系电话:010-67179780
传真:010-67152230
(2)会议预计持续半天,与会者需自行支付交通、食宿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委托书
●备案文件
董事会决议
附件1:委托书
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委托人
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85公司简称:同仁堂
2019
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