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月6日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地防控的十大制服》的通知
通知要求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进一步加强清远市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防控工作应该“统一”详情如下:
1。所有居民区实行封闭管理,定期进行捕杀
2、住宅业主、居民进出实行温度检测
3、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4、社区业主和居民从清远市外返回应向社区报告
5。社区业主和居民如发现发热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
6、社区业主和居民不准参观、不准聚集
7、社区业主和居民都戴口罩
8、社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拥挤场所将被关闭
9、落实住宅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出租房屋暴发的,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10、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治措施,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的解除时间由政府另行通知。附
:清远市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地防控“十大制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