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2月21日电近日,云南省委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省内各级台湾事务办公室积极协助台资企业做好云南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自
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台湾驻云南省各级办事处积极协助台资企业和台资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月6日,省委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出《致云南台湾同胞公开信》,向绝大多数云南台湾同胞宣传防治新皇冠肺炎疫情的知识、情况和注意事项。及时公布云南省各级台办服务热线和云南省新皇冠病毒定点医院及医疗联系信息,热情解答台湾同胞的疑难问题。
2年14月,省台办发出《关于积极加强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内各级台办积极协助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恢复工作并达到生产
通知要求省内各级台办通过走访和慰问,充分了解台商和台资企业员工的身体状况。向台湾同胞、台商和台湾企业积极宣传中央和地方防控措施,主动指导他们配合落实工作;特别是要及时了解并全力协助他们解决防疫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通知指出,要加强现场调查,深入了解疫情对台湾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和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返岗后可能面临的劳动保障、原材料供应、运输、物流等实际困难,全力帮助企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台湾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台办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惠台“31办法”、“26办法”和云南惠台“75办法”。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云南省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22项措施的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台湾企业减免相关税费、租金等。按照规定,包括台湾企业捐赠用于防疫和控制的现金和实物。按照《慈善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有效帮助台湾企业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帮助台湾企业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