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突发事件处理_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会议安排,日前教育部财政厅、财政部科教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要求全国所有学校有效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全面帮助打赢防疫战争

《通知》强调,近期是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关键时期。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中央直属高等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决定和安排,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救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地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职责,全面规划和部署新学期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要积极扶持有经济困难的患病家庭学生各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当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状况,重点关注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和边远地区,重点关注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如档案卡、低保、帮扶不力、残疾等。患有传染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其家庭在入学后,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按照其职业收入或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使用学校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并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津贴等措施,确保其正常学习和生活。

《通知》要求所有学生资助政策都要全面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学校要妥善安排寒假期间留在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其他资助资金对已毕业且处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学生,如在疫情防控期内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本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推迟还款期,丧失还款能力,并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减轻还款压力。(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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