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2月16日电(陈奇、刘敏)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发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有效防止疫情的蔓延和蔓延,2月16日,渝中区防疫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渝中区出租屋防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辖区出租屋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规定,渝中区将暂停新建出租房屋,直至重庆市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初步反应解除。对于出租屋,房东(包括房屋租赁企业和个人)应严格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并通知和劝阻目前在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住户暂时不要返回重庆
对于从市外返回的租户,应在租户返回居住的当天向其居住的社区报告,并督促租户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家居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同时,房屋租赁企业应按要求做好租赁房屋的消毒、职工和住户的健康监测等防疫控制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同时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报告。
《通知》要求住户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身份信息、近期活动轨迹、来源等相关信息,主动配合当地派出所、社区上门调查,自觉遵守我区住宅物业区域和零散建筑封闭管理的规定从市外返回重庆,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家庭检疫医学观察等防疫控制措施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房东和房客将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