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履行职责_履行好监督职责 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019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政治监督的根本方向,不断深化政治检查,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和常态化。继续完善督查制度,着力加强日常督查和长期督查,切实增强督查的严肃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注重“两个维护”,促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专门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最根本的是加强政治监督。

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坚决纠正政治意识弱化、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工作真空、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督促全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

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和党的工作大局。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稳中求进、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他们还着眼于深化供给方面的结构改革,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打赢“三大硬仗”,确保改善民生。他们坚持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政治监督的任何地方。

年1月10日,第四轮19届中央委员会对3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单位党组织的检查公布了全部检查反馈意见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19年9月至11月,中央将对3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单位的党组织进行定期检查。

巡逻本质上是政治巡逻,其基本任务是“两个维护”2019年,巡逻工作将更加关注被检查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核心职能。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实施巡视整改,开展全面政治检查。

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对特定的人和事实行了严格的政治纪律和制度,坚决纠正了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命令、没有禁令的行为。据统计,2019年1月至11月,国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000起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处罚17000人。

巡逻与其他监管相结合,促进“四全”电力监管模式的完善

2019年12月25日,中央巡逻队对中央扶贫专项巡逻的全部26个地点和单位进行了“回顾”这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政府第一次“回头看”。它在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上进行了许多创新。例如,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在扶贫工作成效评估方面的整体协调,不仅有利于形成联合监管力度,也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2019年,中央检查组对108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两轮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第19次中央巡察全覆盖完成率超过50%

加强巡逻整顿是第19次中央巡逻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色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监督检查整改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他们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通过召开推介会、听取“生活情况”、进行访谈和通信、现场监督和抽查等方式,不断跟踪和监督整改情况,增强整改的外部动力。

199年来,检查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推进检查监督联动。以中央检查为主体、省、市、中央单位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已经形成,中央、省、市、县检查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中央巡防工作强化了联系和联系的思想,强化了“一盘棋”的思想,将巡防工作纳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模式,并深入探索了巡防工作与其他监管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2019年,中央监察厅和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相关部门将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检查前通报,检查中密切沟通协调,加强检查后结果的应用和整改监督,探索开展细节化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的有效途径,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检查“四全”权力监督模式的完善。

不仅促进了中央巡察全覆盖,也加强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的监管。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134个市、1011个县、1075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了检查,覆盖率达到59.5%

把监督放在我的前面,准确地使用了“四种形式”

。这次谈话深深打动了我。我不仅受过教育,而且感到有责任。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由于对扶贫工作的审计不严,山东省利津县一个县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在最近与县纪委和监督委员会的一次训诫谈话中说。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要把监督放在首位,就要用“四种形式”“四种形式”监督执法是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和理论创新,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纪律执法的重要指南。“四个形式”贯穿于纪律法规之中,连接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它们具有教育和警告、惩罚和拯救、惩罚和震惊的功能。

首先采用“四种形式”来很好地利用第一种形式,这是监督的基础工作。据统计,2019年1月至11月,国家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第一种形式的批评教育帮助107.9万人次,占“四种形式”总数的68.4%,超过2018年和2017年,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重监督、重责任、重监督、重力量的倾向

抓“小”罚“大”2019年1月至11月,国家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第四类案件6万人。对于那些坚持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而拒绝解救的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以保持高压态势,增强前三种形式的威慑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切实、妥善、细致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综合运用了接受来信来访、处理线索、约谈提醒、谈话通信、列席民主生活会议、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法。实行严密、定期的监督,不仅督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利,也督促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建立规章制度。根据

数据,2019年1月至11月,国家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式”监督和纪律批评教育,共帮助处理157.9万人次,监督更加准确、集中、有力。

本报记者王浩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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