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亚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职工监事邹青先生和副总裁董斌女士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958,709,703的0.172%(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同)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收到员工主管邹庆先生、副总裁董斌女士关于亚华集团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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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股份的来源和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限、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本需求
2、本次减少的股份来源和金额,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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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果公司在减持期间股本有任何变化,如股票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减持金额将相应调整。
3,还原法:集中竞价还原
4,减持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5,价格范围:根据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股东承诺及业绩
首次公开发行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我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我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也不会回购我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已经实现了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持有股份总数的25%,公司持有的股份在离开公司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申报离职后12个月内上市交易并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邹庆、董斌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职工监事邹青先生和副总裁董斌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票价格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股方案。降价的具体时间和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股计划是股东的正常减股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未来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员工监事邹庆先生及副总裁董斌女士并非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该削减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3。在按照上述方案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参考文件
1、邹庆关于亚华集团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2、董斌关于亚华集团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四川亚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年2月12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