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员是干什么的_疫情期间步行跨省旅行 男子不服劝殴打防控人员获刑

人民网合肥2月21日电(韩真真)2月20日,休宁县人民法院首次利用互联网法院审理一起“远距离”妨害公共服务的疫情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这是黄山市审理新皇冠肺炎以来的首例刑事案件。

为了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从1月27日12: 00开始,休宁县白芨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内部省际边界通道进行全面检查,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说服车辆和人员返回外省回安徽

1年28日17时许,被告于牟某及其同事翁某从浙江省淳安县步行进入休宁县白集镇。当他们去白集镇白集村商店的刺刀时,他们不听值班人员的话,继续向村子行进。

之后,白集镇政府的三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自我鉴定,并告知了当地的防疫法规,并继续劝说二人返回。在此过程中,余牟某拒绝听劝阻,情绪激动。他辱骂员工并进行暴力反抗。他撕下工作人员戴的面具,抢走了记录现场情况的手机。为了防止事态扩大,

199的三名工作人员赤手空拳将于牟某推倒在地。余牟某激烈地反抗着。他们抓伤了工作人员方某和郑某的手,并用他们的寻路棍打在工作人员张某的背上。之后,他们打了方某两巴掌,造成三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的受伤。

,其中,经休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方颈部受伤程度构成轻伤

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7日依法向休宁法院提起公诉。主审法官仔细审查了案件,了解了案情,并迅速安排了一次听证会。

为了预防和控制疫情,通过执法办案,休宁法院首次采用网上审判的方式,在审判前对设备进行了多次调试,确保了审判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在市拘留中心给予合作和协助,法官、书记员、检察官、被告及其辩护人在四个分支机构举行了庭审。2月20日上午,审判正式开始。

199法院认为,在防疫期间,被告人于牟某不听国家工作人员的劝告,强行下乡,殴打防疫人员,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严重妨碍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服务罪,应予严惩。被告人到庭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审判过程中主动认罪处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这个案件在法庭上宣布了。法院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说他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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