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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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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以下事项予以公告:
1,严格执行交通限制控制措施从每天晚上21: 00到第二天晚上7: 00,除涉及防疫、医疗救护、应急管理、生产生活资料运输等民生保障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交通限制的车辆将受到非现场电子捕获和现场调查的严厉处罚。从每天晚上21: 00到第二天晚上7: 00,城市居民在特殊情况下禁止外出,如无急性病,无紧急公务等。违反规定外出的居民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2,从现在起,各单位要按照市防夹公告第12号的要求,对1月21日起在省外、2月3日起在省内从外地返回起重机的单位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必须立即如实向单位报告出差情况;其他公民立即如实向他们的社区报告此行。任何不报告或隐瞒其旅行的公职人员将被开除公职,任何非公职人员将被依法严惩并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中。对于需要在家中隔离的公职人员和学生,他们的单位和学校有责任列出警告并加以控制,然后交给社区掌握情况。单位调查不细、控制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追究调查责任
3年,除参与防疫、生产生活资料运输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公务人员外,经公路或铁路进入我市的外来人员必须自费到隔离的宾馆进行14天的集中医疗观察。如果我不接受集中医疗观察,我可以被说服返回,并必须在同一天离开城市。对于那些在我们城市有住房的人,他们居住的街道应负责收回控制权和实施家庭隔离措施。
4,严格查处被隔离在家的重点人员的行为。对不遵守检疫规定外出的被检疫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重予以拘留和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市民可以通过110个电话随时举报并给予奖励。
5、严格查处聚集和就餐行为所有公民都应该从我做起,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聚会和用餐(包括非生活的家庭聚餐),禁止探亲访友和来访的朋友聊天和聚会。如果发现此类行为,所有公职人员将被撤职,所有非公职人员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并将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中。市民可以通过110个电话随时举报并给予奖励。
6年,有在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如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者,应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并乘坐120辆医疗车辆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7年,市民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以确保早期诊断、治疗和康复。
8年,在防疫和控制期间,所有涉及民生的有关单位应保证居民的生活需要,不得因拖欠而停水、停电、断热、断网等问题,不得因拖欠而收取违约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日期另行通知。
鹤岗市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指挥部
2年2月13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