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2月2日,汇达机械制造(浙江湖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获得全国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证明,他的心立即得到了缓解。
"海外客户要求我们从2月3日开始工作,每周交付10,000套产品由于疫情的影响,节假日后的复工已经推迟,无法按时交付。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不能及时提供不履行合同原因的法律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元的合同损失,还要赔偿客户生产线两周停工造成的约3000万元的损失,对商誉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早在1月28日,湖州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通知,通知外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范围,并指派专人值班。在收到汇达机械的申请后,该公司立即对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浙江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帮助下,成功地出具了该国第一份关于新发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的事实证明。“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保护企业,尽量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湖州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丁·顾铭说
据报道,不可抗力事实的证明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应申请对不可抗力相关事实的证明。证据发出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书已被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认可。